森林旅游与森林生态旅游

发表时间:2024-02-27 06:20:53 来源:生态旅游

  关于森林旅游的概念,学术界有各种不同表述,对其的认识也不完全一样,但共性的看法是:森林旅游是人们以林区的森林及其相关的资源包括其外部物质环境为依托,所开展的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健身养生、文化教育等旅游活动,这些活动不管是直接利用森林还是间接以森林为背景,都可称之为森林旅游。

  森林公园的出现是森林旅游发展过程中具有标志性的事件。1872年3月1日,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森林公园——黄石国家公园,面积达898平方公里,并颁布《黄石公园法案》。19世纪,几乎全部国家公园都是在美国和英联邦范围内出现的。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全世界已有1204个国家公园;90年代,森林公园达到2041处。森林公园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在旅游市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森林旅游系统是由旅游者、经营者、资源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系统的各要素之间、要素与整体之间有着一定的有机联系,从而在系统的内部和外部形成一定的结构或秩序。根据系统的内部原理,系统内的任何子系统都是互为前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对森林资源系统的破坏最终将导致总系统的崩溃。森林旅游的快速的提升,带来了众多的环境与生态问题。目前,我国已开展森林旅游的自然保护区,有44%存在垃圾公害,25%出现水污染,11%有噪声污染,3%有空气污染。22%的地区由于开展森林旅游而使保护对象受损,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林木资源总量下降。在此背景下,人们开始呼唤森林生态旅游,注重森林旅游的生态承载量、经营者行为的规范,等等。

  森林生态旅游是森林旅游更高层次、更好形式的发展。森林旅游是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向旅游者提供以享受为主的大众旅游,而森林生态旅游则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在被保护的森林ECO内,以自然景观为主体,融合区域人文社会景观对象的郊野性旅游。生态旅游是旅游者通过与自然的接触,达到了解自然,享受自然生态功能的好处,产生归顺自然的意识,从而自觉保护自然、保护自然环境的一种科学、高雅、文明的旅游方式。从某一种意义上讲,森林生态旅游是一种双向责任的旅游模式,它使普通的森林旅游服务产品变成一种可逆向流动的特殊的旅游服务产品。它以生态学、经济学的理论为指导,不仅是一种旅游方式,也是一种生态经济体系。‍‍‍

  自然观光是森林旅游服务产品中开发最早、最主要的形式之一。自然观光旅游拥有非常良好的环境教育功能,同时能为旅游者提供欣赏大自然之美、陶冶个人情操、磨炼意志的益处。自然观光的一个特点是与多种旅游服务产品,特别是科学考察、科普、观鸟、观赏野生动物等拥有非常良好的兼容性,适合所有森林旅游区。

  野营旅游作为一种户外游憩活动,能够很好的满足旅游者零距离亲近大自然的欲望,可以为城镇居民提供度假、休闲、健康、娱乐服务。在我国,野营旅游适合于气候温暖的南方和入夏的北方。

  摄影旅游是指旅游者前往景观独特、优美的林区旅行并拍摄自己作品的旅游方式。作为一种自然旅游与拍摄自然景观一举两得的体验方式,摄影旅游适合所有森林旅游区。

  这是一种利用地方文化遗产和人文景观开展旅游活动的产品形式。旅游者能够得到关于动植物、生态、文化和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直观知识。独特的森林文化是森林旅游资源最深层的内涵和最本质的特征。

  民俗旅游是以民俗事项为主要观赏内容的旅游活动,是以特定地域或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和文化为资源而加以保护、开发并吸引外来旅游者,是一种生动活泼、强调参与的新兴旅游服务产品。

  在我国,“森林人家”是近年来推出的生态友好型旅游产品,它以良好的森林资源环境为背景,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和采育场优美的景观资源为依托,以林区农户为经营主体,充分的利用林区动植物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融森林文化和民俗风情为一体。

  如登山、漂流、划船、垂钓、野泳、骑马、射箭、探险,以及森林浴、负离子呼吸、疗养(静养)、林中漫步等。通常以生态良好的原生态区域为依托,其载体主要有森林公园、风景林场、植物园、生态公园、以森林为依托的野营地、森林浴场、自然保护区或类似的旅游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