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双碳”!林业碳汇知识课堂开讲了

发表时间:2024-01-22 21:05:50 来源:资讯中心

  当前提到的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主要是指由人类活动所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现象。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是指在排除了相同时期内观测到的气候自然变异情况下,由直接或间接人为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

  IPCC(政府间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专门委员会)组织全球的科学家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影响、减缓和适应的评估工作,至今已发布了6次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评估报告,指出了人类正面临着因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第5次报告精确指出了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20世纪中期以来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驱动力,并进一步指出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影响是确认无疑的,21世纪末及以后时期的全球平均地表变暖主要根据历史累积二氧化碳的排放。

  《联合国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UNFCCC),该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奠定了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

  《联合国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UNFCCC的补充条款。《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生效,是人类第一个限制各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案,并建立了三个灵活的合作机制:联合履约、排放贸易和清洁发展机制。

  国家自主贡献(INDC),根据《联合国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由各国自主提出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行动目标,是《巴黎协定》的核心。2013年在华沙气候变化大会上提出的国家自主承诺减排承诺机制,并在2014年利马气候大会上得以明确。

  《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起正式生效,主要目标是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保持在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高出2℃以下的水平,并努力将气温上升幅度进一步限制在1.5℃的水平。

  我国目前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是: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m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森林:我国森林的定义是指林地面积不小于0.067公顷(1亩),郁闭度不小于0.2,就地生长高度不小于2米的以树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

  造林:在至少50年内非森林的土地上,通过直接的人为种植、播种和(或)人类对自然种籽源的促进,将其变为林地(《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做法指南》GPGLULUCF,2006)。

  再造林:在原来是林地但已转变为非林地的土地上,通过人工种植、播种和(或)人类对自然种籽源的促进,直接引发非林地向林地的转变。

  碳源:指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或活动。

  碳库:具有储存或释放碳能力的系统,森林碳库包含有森林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土壤以及木材产品。

  碳汇: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活动或机制。

  碳储量变化:碳库中的碳储量由于碳增加与碳损失之间的差别而发生的变化。当损失大于增加时,碳储量变小,因而该碳库为碳源;当损失小于增加时,该碳库为碳汇。

  碳达峰:某一时期/时间,二氧化碳的排放能量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逐步降低。

  碳排放: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LULUCF产生的温室气体向大气的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导致的间接温室气体向大气的排放。

  碳中和:指在特定时期内,全球人为二氧化碳排放与人为二氧化碳清除量达到平衡时的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项目边界:是指由拥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项目业主或其他项目参与方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的地理范围。一个项目活动可以在若干个不同的地块上进行,但每个地块都应有特定的地理边界。该边界不包括位于两个或多个地块之间的土地。项目边界包括事前项目边界和事后项目边界。

  额外性:指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产生的项目碳汇量高于基线(情景)碳汇量的情形。(即指在没有碳收益或技术上的支持的情况下,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

  计入期:指项目情景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间。碳汇项目的计入期分为两种:可更新计入期最长为20年,最多更新两次,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项目最长有60年;固定计入期:最长为30年,不可更新。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最长为30年,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最长为40年。

  基线碳汇量:指在基线情景下(即没有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的情况下),项目边界内碳库中碳储量变化之和。

  项目碳汇量:指在项目情景下(即在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情景下),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碳储量变化量之和,减去由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量。

  项目减排量:由于林业碳汇项目活动产生的净碳汇量,即项目减排量等于项目碳汇量减去基线碳汇量,再减去泄漏量。

  森林经营活动:“森林经营”活动特指通过调整和控制森林的组成和结构、促进森林生长,以维持和提高森林生长量、碳储量及其他生态服务功能,从而增加森林碳汇。主要的森林经营活动包括: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林分抚育、复壮和综合措施等。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群落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森林植被和土壤中的所有过程、活动或机制。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森林保护、湿地管理、荒漠化治理、造林和更新造林、森林经营管理、采伐林产品管理等林业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和增加碳汇量。是人为活动引起的森林碳汇减掉因林业活动导致的排放后的净增量。

  森林碳储量与森林碳汇量: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二者有一定关联,但是两者的内涵并非一致,存在一定的差异。森林碳储量是指截至某一个时点森林碳库中所积累的碳量,是碳的累积量;而碳汇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森林碳库碳储量的变化量。碳储量是存量,碳汇量是净增量。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指我国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等级系统中的登记的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作为CCER明确的方向之一,主要有四类:碳汇造林、竹子造林、森林经营和竹林经营。

  黄金标准:CDM项目的黄金标准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南南-南北合作组和国际太阳组织发起,经过与政府部门、环境机构、私人企业(包括投资者、项目发展商)和认证机构等相关利益者的长期协商,于2003年正式形成。是第一个针对CDM(清洁发展机制)和JI(联合履约机制)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而开发的独立的、拥有非常良好实用性的基准方法。第二版黄金标准已经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是国际上最大的自愿减排碳市场标准。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及世界经济论坛(WEF)联合于2005年开发的,目的是为自愿碳减排交易项目提供一个全球性的质量保证标准。目前,VCS项目由非盈利的独立协会管理,按照最新VCS标准,要求项目自愿碳减排必须是真实的、企业额外的(非日常进行的运营活动)、可测算的、永久的(非临时的)、独立核实的和唯一的。

  CCER林业碳汇项目:即把林业碳汇开发成CCER,分为碳汇造林、森林经营、竹子造林和竹林经营,目前主要是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

  碳汇交易的机制:主要指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即碳配额和碳减排量,碳减排量大多数来源于签发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碳抵消机制:主要是正在执行或者已经批准的减排活动项目经过核查后产生的减排量在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从而用作排放量的抵消,减排量通常指的是在常规情景之外避免或封存的排放量。

  CCER林业碳汇项目要根据方法学进行开发,并且具备“额外性”,按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则进行独立审定与核证,才有机会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备案和林业碳汇CCER签发。5个CCER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分别是:

  (9)造林或森林经营满足最新要求的某年之后实施(如在2017年3月暂缓CCER备案前要求的是2005年2月16日之后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