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责任分工详解

发表时间:2023-11-27 00:42:25 来源:业务板块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构建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习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导思想,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守护住绿水青山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不仅需要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更需要矢志不渝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那些环境保护中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人员和单位必将受到严厉打击,层层追责决不姑息。

  目前我国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林场均明确划定红线区域,若发生林地破坏行为,森林管护员为玩忽职守罪第一追责人。2017年山西省娄烦县判处了一起森林管护员玩忽职守罪的刑事案件。嫌疑犯段某某是庙湾乡政府聘用森林管护员期间未按管护职责制止毁林行为,共毁坏121.6亩退耕还林地,给国家造成648565.76元的损失。经法院判定,段某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段某某犯玩忽职守罪的罪名成立。如今,智慧生态信息化管理平台发展迅猛,其中网格化智能巡护系统的普及为林业监管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平台可通过GPS、北斗定位、网格人员可视化管理、车辆实时监控和定位,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实时展示巡护工作,并辅以实现巡护人员管理、事件追溯、在线轨迹、以及巡护计划与考评精细化管理,让森林管护员尽职尽责,让管理人员“有迹可循”。如果采用网格化智能巡护系统,这起案件是能够尽可能的防止的。

  今年大力推进的林长制是对红线区域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按地块划定具体责任人,明确上下级管理责任制,一旦林地被破坏,不光森林管护员追责,林长对下属管护员有监管职责,为玩忽职守罪第二追责人,一个都逃不掉!全面实施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落实为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实现林草资源保护从林草部门主管到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坚持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领导担纲、责任到人,层层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草等生态资源的责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关键点是摸清资源家底,应先通过森林资源调查数据梳理林地资源,通过行政区划。管理区划边界划分林长责任范围,建立责任台账、落界上图。

  在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是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做好林地保护是当前第一个任务。在大数据时代下,建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形成发现-上传下达-处理-销账闭合管理流程迫在眉睫。加强管护员监督管理力度,做到实时可查、实时可看,有迹可循,切实做好林地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五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管理体系,梳林理责,摸清资源本底,明确责任区域及责任人,切实做到问题“可上报,有人应”,让管理“多元化、信息化、智慧化”,实现“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不难看出,林长制的全面推行有利于林草的统一管理和追责,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后各级林长不再置身事外,而是多级联动,增加请示汇报,加快事件处理速度,值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