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招聘大学生生态护林员19人公告

发表时间:2024-04-27 10:57:35 来源:业务板块

  根据《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临沧市护林员管理办法》《临翔区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要,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我局2024年拟公开招聘大学生生态护林员19名,其中:五老山国有林场10名,马鹿坑国有林场9名。

  4.年龄在1840岁之间(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5.男女不限,自愿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热爱林草事业,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录和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依法列为失信的人员;

  2.地点:临翔区汀旗路134号(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四楼办公室);

  1.报名现场如实填写《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大学生生态护林员报名表》;

  2.报名人员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正规照片1张。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测评程序。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1.笔试。笔试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局办纪检业务人员全程监督。采取闭卷的方式来进行,试卷总分100分,内容有公共基础知识和林草基本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2.面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成绩确认。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

  5.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到指定医院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做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翔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管护协议,管护协议一年一签。公示有异议的,逐一进行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协议期限。招聘的大学生生态护林员需与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企业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劳务报酬。协议期内,生活补助费按3500元/人、月计发,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份,协议期间食宿自理。

  (三)资产金额来源。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使用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资金保障。

  (一)本次招聘若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拟聘用人数时,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用;若报名人数不足实际拟聘用人数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剩余名额由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后再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