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区林业局《万州区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07 17:18:55 来源:业务板块

  2021年11月30日,国家林草局等三部委修订并以(办规字﹝2021﹞115号)印发了《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重庆市林业局等三部门修订并以方便各层级更加准确理解生态护林员管理政策,纠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践中存在的误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

  加强和规范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生态护林员巡林护林效率,使全区森林资源得到一定效果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本制度所称生态护林员,是指在万州区脱贫人口范围内,由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兼职承包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任务的人员。

  《制度》共六章18条,其中:第一章总则,共6条。最重要的包含制定依据、生态护林员的定义、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工作协调机制、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使用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五章,共10条。主要从生态护林员选用管理、工作职责、考核监督及管护保障进行了明确要求。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镇乡能够准确的通过本制度制定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为万州区脱贫人口范围。身体条件可以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

  宣传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自然保护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滥垦滥牧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碑、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及时予以劝止并报告。对发生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和受伤以及古树名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承包协议考核兑现意见,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对辖区内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区林业局对生态护林员的履职情况做不定期抽查。

  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补助标准:4800元/年·人(根据当年下达资金实行动态管理),由区级一次性下达给有关镇乡街道,镇乡人民政府根据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或考核情况,序时推进管护补助打卡发放。

  1.问:“区林业局对生态护林员的履职情况做不定期抽查”主要抽查什么内容?如何开展?

  答:区林业局工作人员每月不定期随机实地抽查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和生态护林员,主要形式有翻阅文件档案、面对面问答、电话抽查等方式。主要检查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管护协议签订情况、生态护林员补助兑现情况、公益林管护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情况、天保资金和档案管理情况等内容。

  案例:10月17日上午,区林业局到铁峰乡人民政府对护林员履职、管护协议签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等工作情况做了检查,并向铁峰乡2名生态护林员了解管护补助发放和巡林护林情况。

  答:宣传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政策。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滥垦滥牧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碑、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劝止并报告。对管护区内发生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和受伤以及古树名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做好管护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答:根据森林分布状况及巡护难易划分责任区。—般将—个村或相邻的几个社划分为—个责任区。—个责任区落实—名管护人员。—个责任区签订—份森林管护合同(合同必须明确责任范围、管护面积、合同金额、政策性条款、履约评价、管护费兑现办法、违约责任、意外保险等基本要素)。

  答:利用智能终端新技术构建的巡山护林轨迹记录方式。根据政策要求,目前要求生态护林员巡护使用的是“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要求生态护林员下载“生态护林员”巡护app,并登录巡护,作为巡山护林履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答: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用。能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选用条件的,年度考核合格的应当予以续用。选用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副局长王开祥表示:“《万州区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聚焦万州区生态护林员选用管理,对生态护林员选用程序、工作职责、培训和考核作出详细要求。文件明确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保障。较之前的政策,文件对生态护林员选用程序、培训考核内容做了调整,细化了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对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发放形式做出新要求。下一步,万州区林业局将继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稳步推进生态护林员优化管理,持续有效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