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文件】霍邱县王截流乡党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截流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13 19:37:22 来源:业务板块

  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扎实做好2023年全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省市县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效。继续实行全乡范围内“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实现国家和省、市、县通报“零火点”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乡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宣传手段,优化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横幅挂出来,车辆跑起来,广播响起来,标语贴出来,通告发下去”等贴近群众、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及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禁烧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的处罚措施,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要求、热情参加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压紧压实责任。实行驻村点长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责任体系,采取“乡负责、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机制,进一步强化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村组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细化到田、任务落实到人(见附件2)。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管理体系。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要主动公开承诺不焚烧秸秆,并发动亲属和朋友不焚烧秸秆,通过一个人带动一群人,形成全民参与、人人禁烧的良好氛围。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组建日常巡查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流动小喇叭),配备必要灭火器材(灭火器、拖把等),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查、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

  1.以村为单元,对农作物种植培养面积、现有收割机械、秸秆收集打捆机械等做全面登记,选择比较适合本地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明确到地块,实行挂图作战。推行秸秆离田、还田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包保责任人,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包保工作机制,把包保任务细化到人,到田块,做到收割还田、秸秆离田一块地,包保任务销号一块地。各村要把住低茬收割关,对跨区作业农机在进入辖区后,要积极主动进行宣传,督促落实低茬收割作业。

  2.各村要引导调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种粮大户配置打捆离田设施设备,热情参加秸秆打捆离田作业。在夏收、夏种收获期间茬口紧、农机作业时间短,麦收后无法及时打捆离田的秸秆要科学引导及时做好粉碎还田工作。为节省本金、不误农时,小麦联合收割机应加装后置式秸秆粉碎抛撒还田装置,低留茬收割小麦的同时将秸秆就地粉碎,均匀抛撒在整个作业地表并形成覆盖。为保障水播适时栽种,秸秆粉碎还田灭茬作业后再采取深翻作业。

  3.坚持把秸秆全量还田和打捆离田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向。各村要整合本村农机装备,成立农机作业服务队,从收割、还田、耕作等环节开展一条龙作业服务。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各村要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及时与秸秆收储企业联系,尤其是连片的机插秧田块,做到及时打捆离田。乡政府每村拨付5000元秸秆收集离田工作经费,用于清理转运田头、渠边、坟头等堆放的农作物秸秆费用(合计费用超出乡拨付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村负担,未超出乡拨付费用的据实结算),分水闸坝外河滩地另拨付5000元。午秋两季农作物收割后乡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秸秆收集离田情况做督查检查,检查结果与乡拨村经费挂钩,确保从源头上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一)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禁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包保责任人加强督查指导,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乡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乡环保办牵头负责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的组织调度,并开展主干道了的巡查,及时开展卫星监测火点、省市县督查巡查发现火点和蓝天卫士监测火点的现场核查工作。乡农综站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的统筹安排,会同乡财政所、环保办按照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与各草场对接,兑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乡派出所牵头负责查处涉秸秆禁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会同乡环保办和村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对秸秆焚烧当事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一律处以2000元罚款;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视情节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乡中心校牵头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的校园宣传工作,推动秸秆禁烧宣传进校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乡水利站牵头负责淮河岸线巡查,会同淮河外滩地村及时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乡农机站牵头负责做好农机作业管理、秸秆粉碎还田和农机具配套、农机补贴、收割限茬监管等工作,从源头消除焚烧秸秆隐患。乡纪委牵头负责,按照县秸秆禁烧问责办法和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问责办法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禁烧工作中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乡宣传办牵头负责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充分的利用和发挥新媒体资源,加大对秸秆禁烧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并及时关注网络舆情。

  (二)强化督查巡查。乡成立6个秸秆禁烧分片督查巡查组和1个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小组,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巡查。发现火点时,要及时制止、固定证据,第一时间责令所在村进行处置,并将火点处置情况及时反馈乡环保办,作为考核处罚问责的依据。秸秆禁烧期间,分片督查巡查组和督查巡查组小组的巡查用车和人员调配由各组组长统筹安排,并做好登记,结束后及时向党政办报备。村级巡查由村自行安排。

  5月—7月、9月—12月为秸秆禁烧重点时间段,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落叶、垃圾、荒草露天焚烧的管控。

  (三)严格考核问责。一是严惩第一把火,被省市通报全市或全县第一把火的,对所在村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包组村干免职,乡包保责任人按纪处理。二是严肃追究继发火点的责任,对卫星监测通报和省市暗访巡查发现火点的,火点数1个的村,所在村书记停职专司禁烧工作,并处1000元罚款,包组(片)村干(含包组的见习村干部,下同)停职停薪并处2000元罚款,是支部书记包组(片)的,停薪并处2000元罚款,对乡包保责任人按县问责办法采取对应的组织和纪律措施。同一个村火点数达2个及以上的,对乡包保责任人和村主要负责人参照六办明电〔2020〕28号文件中的考核制度执行;对县督查巡查和蓝天卫士监测发现通报火点的,对所在组(片)包保村干每次罚款1000元,同一组(片)通报2次的,所在组(片)包保村干予以免职;乡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对包组(片)村干处以每次5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现场有人扑救,灭火并及时处置到位的(30分钟内扑灭),只进行经济处罚。同一组(片)发现2处及以上火点的,包组(片)村干予以停职停薪半年,专司秸䄭禁烧工作,对鼓动、授意或纵容农户露天焚烧秸秆的党员和村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环保办,吕兆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保国、张德刚、刘洋、何晓龙为成员。

  王办〔2023〕37号关于印发《王截流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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