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就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2007-2015征意见

发表时间:2023-10-28 13:05:46 来源:生态旅游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2008年10月召开“全国生态旅游发展工作会议”(会议通知另发)。现将《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2007-2015)》发你局征求意见,请于2008年9月22日之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一、序言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为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资源和能源消耗过大,土地开发利用过度、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污染严重,生物物种减少等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全球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传统文化正在消亡,传统的具有浓郁地域和民族特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被外来文化所取代。在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急剧转型过程中,我们必须反思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发展模式,并对此重新做出抉择。

  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大、涉及面广,具备促进生产、拉动消费、娱乐体验、人际交往、学习教育、传播交流等诸多功能。旅游与生态环境相互依存,互相促进。旅游需要优良的生态环境,旅游能够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环境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科学的旅游建设、经营、服务和消费行为,是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生态旅游,是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依托自然生态系统以及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系统,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高级旅游形态,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和产物。作为一种发展理念,生态旅游是指在旅游活动全过程及旅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均以生态保护为首要原则,突出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强调天人合一,追求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旅游产品,生态旅游主要是指采用生态友好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生态体验的服务和要素组合;作为一种旅游活动,生态旅游是指到具有生态价值的地区,用生态友好的方式,体验生态之美的行为。

  在世界范围内,生态旅游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发展势头强劲,生态旅游的年均增长率约为20%~25%,远高于世界旅游业的平均增长速度。生态旅游是生态文明的召唤。自从人类社会从农业文明进入工商文明之后,在取得重大进步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由此形成了第三个人类文明阶段,即生态文明的时代。这就促使人们回归自然,亲近自然,进而改善生态环境。生态旅游的出现和兴起,反映了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对自身文明发展和生存环境演变的历史规律性的认识和理解,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愿望,顺应了时代发展促进旅游的大趋势。

  随着环保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生态旅游在我国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是我国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截至2006年,我国共建立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49个,总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1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6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7个,占国土面积1%。国家森林公园627个,占国土面积1%。国家地质公园138个。各类保护区网络的建立,使全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物种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以及300多种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130多种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栖息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是形成了一批生态旅游产品。早在1999年,国家旅游局就将当年的旅游主题年确定为“生态环境旅游年”,各地也借势推出了一些生态旅游产品,在我国展开了生态旅游实践活动。随着环保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生态旅游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三是旅游生态保护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为规范生态旅游市场提供了保障。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活动中,环保要求明确。绿色饭店的建设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005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旅游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对旅游开发规划、建设、经营、服务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环境管理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尤其是对各级环保和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活动中如何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促进旅游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旅游局、建设部又共同召开了生态旅游现场会,推广经验,促进生态旅游健康发展。

  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生态旅游的发展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一是生态旅游规划滞后,规划理念、专业化水平和规划深度不足;二是对生态旅游的内涵、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到位,开发指导不够,技术标准欠缺,市场定位不明确,同质性开发比较普遍;三是生态旅游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比较粗放;四是由于引导不够、盲目开发,一些开展生态旅游的地方,环境恶化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一些旅游者生态保护意识不高,对如何亲近自然、回归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认识不清,形成了对生态旅游的不当需求。

  生态旅游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源消耗型利用向增值型利用转化,有利于促进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和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旅游业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生态旅游是生态敏感地区重要的替代型产业,是开拓生态补偿机制的新渠道,是普及生态教育、提高生态意识、增强生态保护自觉性的有效方式,是向世界展示中国和谐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是提高旅游业增长质量、发挥旅游综合效益、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必然选择。生态旅游是绿色GDP的重要内容,对于倡导绿色生产、引领绿色消费、传播绿色环境伦理、培养绿色生活方式等,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发展生态旅游可以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生存质量,改善生活品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在国际上,牢固树立起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和谐社会需要和谐产业,生态文明呼唤生态旅游。在我国,发展生态旅游存在时代必然性、市场可行性及工作紧迫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广阔前景。

  发展生态旅游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尊重自然,尊重文化,尊重科学,尊重市场,以资源保护为前提,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为手段,满足和引导需求为主线,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保护生态旅游资源,推广生态旅游理念,培育生态旅游产品,规范生态旅游服务,倡导生态旅为,促进生态旅游消费,增进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互动,建设生态友好和负责任的旅游业,增强公众生态安全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需要明确的是,旅游是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得以实现的重要产业和有效途径之一。旅游依赖于资源环境而生存,环境资源被破坏则旅游不可持续。旅游产业对资源的特殊的利用方式,使旅游能成为资源保护的有效途径。旅游的收益也体现了环境资源的价值。在旅游的产业链条上,必须把环境资源也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必然组成。经营者、管理者、原住民、环境资源等利益相关者均应成为旅游发展的受益者,从而达到良性互动、多方共赢。

  需要强调的是,发展生态旅游要考虑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现实国情。要发展与发达国家接轨的生态旅游模式,即原生态、低容量、小规模、高价格的旅游模式,但更为必要和紧迫的是提升旅游业整体的生态友好程度。这不仅是保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也是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趋势,把旅游塑造成生态友好产业的必然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旅游业在管理、营销、经营、消费等各个领域均有生态友好的要求。不能因强调学术规范、国际接轨或严格纯粹,而将旅游业两分为生态旅游和非生态旅游,要同时着眼于大众需求和大规模供给。只有这样,才能在更大范围内减少旅游对生态的负面影响,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尊重生态的观念,在更大范围内体现生态的综合价值,由此为生态旅游提供更为广泛的基础,为整个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立足大旅游。不能把生态旅游仅仅局限在符合一定标准和条件的特殊旅游区域或产品,还要扩展应用到旅游产业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和旅游活动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旅游的生态友好程度。

  二是立足大生态。不能把生态旅游对象仅仅框定为原生态或单纯自然环境,还要拓展到与自然生态共生的人文生态,进一步也可以将生态恶化区域作为生态旅游的体验对象,以更加充分地发挥生态旅游的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三是立足大市场。不能把生态旅游仅仅限定为少数人、少数区域的旅游,体验生态、享受生态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只有面向大众、服务大众、教育大众,才能真正使环境安全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政府调控,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四方面的积极性。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主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社会各个方面,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生态旅游发展。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居民合作。当地居民有权利分享生态旅游发展带来的利益。

  总体规划,分类指导。根据我国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指导,各地要选准切入点,积极发展符合区域特点的生态旅游,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严格保护,永续利用。正确处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旅游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开展生态旅游,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以对大自然和生态系统最小的干扰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利用,进行生态旅游的开发,达到双赢的目的,促进良性循环利用。

  科学控制,严格环评。开展生态旅游必须充分考虑生态承载能力。保证旅游的发展不超过社会和环境可接受的限度,注重环境评估,对环境进行长期监测,把对环境的消极影响减到最低。

  弘扬文化,教育宣传。注重挖掘和吸收民族文化中质朴的生态保护理念,宣传和弘扬生态文化。与教育和普及自然和科学知识相结合,肩负起教育公众,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传播生态保护知识的神圣职责。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积极参与,广泛合作。加强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参与经济全球化,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原则的统一性与模式的多样性的关系。生态旅游是与当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各个国家的资源条件、环境基础、经济发展阶段、社会组织结构、文化传统等均有差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

  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关系。生态旅游除了要保护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外,也包括对人类社会文化多样性的保护,这里的文化,除了有物质载体的文化形式,还包括非物质文化形式。

  目标的理想化与工作的现实性的关系。严格纯粹的生态旅游是一个理想目标,也是随着对生态和旅游规律的理解深化,不断调整的动态目标。生态旅游发展是不断探索、不断改进、不断接近目标的实践过程。

  积极态度与稳妥推进的关系。生态旅游需要扬弃和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通过示范、规范、引导等方式,积累管理、经营、服务、政策等方面的综合经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丰富旅游发展指标。从现在开始,全国和各地的旅游发展均要增加环境目标,设立具体的指标体系,使旅游发展促进环境改善,提升环境质量。实行绿色旅游建设,开发绿色旅游产品,推广绿色旅游经营,倡导绿色旅游消费。

  到2010年,实施生态旅游“双百千万”工程:设立100个各级各类生态旅游示范区(点)和生态旅游扶贫试验区、培育100个生态旅游志愿者组织;产生1000个生态旅游示范经营企业,培养1000个生态旅游专家级导游;建设10000个生态旅游示范家庭,在国内和国际推选10000个生态旅游宣传使者。

  到2015年,生态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探索形成既具有国际化水平,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负责任的旅游发展理念广泛形成,生态友好的旅游服务广泛应用,尊重生态的旅为广泛普及。形成与生态旅游相关的制度、标准与技术体系。形成高素质、结构合理的经营管理队伍。形成与生态旅游发展相关的产业链和企业群。形成一批具有世界吸引力的生态旅游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旅游经营机构,具有国际示范性的生态旅游者。旅游业的生态附加值显著提高,生态教育功能显著体现,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生态旅游目的地,进入生态旅游先进国家行列。

  发展生态旅游的实质,是建设生态友好的旅游业,实现对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原生态旅游资源。原生态资源指基本没有受到外来活动干扰的生态环境及文化体系。对于原生态资源,利用的方式为低容量、小规模,低频率,高限制。基于原生态资源开发的旅游产品是严格纯粹意义上的生态旅游产品,数量少,但应为极品。

  (2)次生态旅游资源。次生态是受到外来活动较大影响但又保持较好的生态环境及文化体系。基于次生态资源开展旅游,是生态旅游工作的主要着力点,目标是多而精。数量多,才能满足大众,满足了大众,有了大流量,才可能有真正的效益。但不能多而滥,多而差,要建成精品。

  (3)泛生态旅游资源。所谓泛生态资源,一层含义是生态环境的泛化,既包括自然,也包括社会和人文,既包括好的生态,也包括恶劣的生态,还包括改造中的生态。另一层含义是把生态旅游当作一种原则、一种导向,形成全面的社会影响。也就是要把生态旅游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思想,推广到旅游发展全过程。在泛生态资源层面,形成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发展的互相促进关系。

  中国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对生态旅游的社会需求也在超常规产生。随着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生态旅游产品应分出层次。

  (1)大众生态旅游产品。发达国家的学者一般认为生态旅游是非大众化的产品,但在实际中范围也在逐步扩展。从中国国情出发,如果没有相应的大众化,就形不成规模,发展也就没有基础。另一方面,大众也有享受生态旅游的权利,尤其是在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逐步下降的情况下,对短缺的生态资源的需求格外强烈。所以,要在大众化旅游的基础上开发生态旅游产品。

  (2)示范生态旅游产品。示范产品是在大众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从发展的角度看,相当一批旅游区、旅游点都有成为示范产品的条件,一些目的地全方位地落实环境保护理念,可以成为生态旅游示范目的地。

  (3)特种生态旅游产品。是指具有特殊优势的在市场上形成独特吸引力的生态旅游产品,是严格控制,有进入门槛的“小众”旅游产品。这部分产品数量少、品味高、容量低,形成中国生态旅游的品牌。

  要在以满足大众化需求为基础,以保护环境为前提的总原则之下,研究市场,细分市场,开发市场。

  (1)大众市场。大众市场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特点是在承载力约束原则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态旅游需求,实现生态旅游的规模性、普适性和推广性。

  (2)专项市场。专项市场是生态旅游发展的特色,特点是对应资源类型和旅游偏好,规模适中,主题鲜明,市场细分,体现生态旅游的专业化、差异化和序列化。

  (3)高端市场。高端市场是生态旅游发展的范例,特点是供给严格控制与需求高度自觉相结合,是生态旅游的理想消费形态,虽然规模小,但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引导性。

  要依托不同资源,针对不同市场,形成不同产品,再通过产品的形成,反过来促进市场的发育和成熟,从而构建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生态旅游管理难以自发自动地形成,应该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推进。需要制定目标管理规划,建立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各级管理部门要承担宣传引导培育同时加强规范执行的力度。构建旅游业生态化的外在约束力和内在驱动力,形成多方参与利益驱动的格局。相关管理部门要树立旅游的科学发展观,推行绿色GDP的政绩考核指标,从过去无偿的占用使用资源到有偿的成本,从过于偏重经济指标到兼顾生态环境指标。

  要高度重视生态旅游发展的制度建设和机制设计。要综合研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特别要充分考虑当地社区和原住民发展的要求,设计生态旅游的资源保护机制、公平参与机制、合理分配机制。要切实保证当地居民对旅游发展的参与权,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增加当居民的就业机会,使之成为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让生态旅游的发展成果惠及当地群众,推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旅游规划必须体现生态保护。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各类旅游规划。全国和各地的旅游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各类旅游区的建设规划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应将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工程项目、管理措施作为重要内容。

  编制生态旅游专项规划。各级、各类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必须编制生态旅游规划,各级旅游部门要抓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这是基础和前提。要将规划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编制的指导,同时要依据环评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做好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规划要有可行性。生态旅游有多重功能目标,经济性、社会性、文化性、专业性、科学性都很强,规划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系统的独特性、敏感性和脆弱性特点,注重研究设计生态旅游项目的可行性,不断提高生态旅游良性发展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规划要优化布局。根据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前景及后果的预测来进行整体空间布局的优化,对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设施和必要的旅游设施进行合理布局,并优先安排用于生态保护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求得以最小的人类活动干扰来优化整体空间布局,从而减少环境影响。

  保障规划实施。生态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品,必须要用法律赋予的强制力来确保已经确定的规划的实施。规划设计中对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后,各级旅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防止规划贯彻落实中出现轻视及至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

  强化规划宣传。规划是行动纲领,要广泛宣传,协调各种利益主体来达成共识,统一各方意志,统筹各方的行动,协调相关利益主体的步调。

  加强对规划的评审、指导、督促。编制或修编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应征求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征求所在地社区和原住民的意见。对没有环境保护内容或不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规划,必须按要求进行修订、调整、补充。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各级环境保护和旅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旅游规划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指导、督促工作。

  发展生态旅游,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有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审批要从项目的选择和空间位置来考虑对大自然最少的干预,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要追求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方面的统一。

  要做到在每一个项目的设计上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施工中最小程度地影响环境,建成后最大努力地恢复环境,这三个“最”体现了对项目的严格管理,才能从原来对生态环境的恶性破坏变成良性的恢复,才能从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转向可持续的发展。

  旅游区对旅游资源必须做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在新建、扩建资源开发项目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专家审查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旅游建设项目方面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在旅游项目建设时必须实行“三同时”的国家规定,即旅游项目建设的主体工程必须与环境保护的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实施验收。否则不准项目开工建设,以避免由于旅游项目的开发而造成旅游资源的破坏和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抓环评,严把准入关。各级环保和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要对各类旅游开发规划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和内容;要根据国家和地方对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对生态旅游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对旅游区内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对旅游线路设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止规划和项目设计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抓监测,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区的生态环境监测;加强对旅游区各类活动的生态影响监察;及时掌握旅游区生态环境变化,发布生态环境信息,指导生态旅游活动开展。对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开发活动要及时制止、纠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加强环境监管和监测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对旅游区建设、施工、经营中与环境相关事项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审查把关,同时督促有关环评和监测机构积极主动为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提供服务。要对生态敏感的旅游区进行生态环境监测,及时评估旅游生态环境状况,发布相关信息。

  加强检查、督促、引导、交流工作。各级旅游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所辖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社会通报。对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办。

  有关各方要联合制定并颁布生态旅游管理的相关法规,以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对生态旅游各类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逐步规范生态旅游建设、生态旅游市场和生态旅为。

  制定和颁布标准,开展生态旅游认证。鉴于目前对生态旅游的理解认识不同,生态旅游形式多种多样,建设活动多种多样,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生态旅游市场混乱。应通过部门联合,制定颁布相应的标准,对生态旅游形式和内容进行规范。再通过试点示范,推广生态旅游认证,推动生态旅游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需要抓紧制定的生态旅游相关标准包括:生态旅游通则、生态旅游区标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生态旅游扶贫试验区标准、旅游企业社会责任通则、旅行社生态旅游产品标准、生态旅游者行为规范等。

  继续加强生态旅游发展方面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加快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形成基本完善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一些地方性法规,以促进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可持续发展模式和道路。

  做好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关生态旅游发展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现行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自然资源权属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使用权(产权)流转制度、旅游经营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旅游管理制度体系。

  提高全社会的公共监督和法制化管理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注意发挥新闻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注重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尽快提高社会大众的生态保护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生态旅游的试点示范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一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形成集管理、政策、技术、机制于一体的示范体系,围绕生态旅游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政策、战略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典型区域和领域的试点示范,解决地方旅游业普遍遇到的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不同类型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并向周围其他地区辐射推广。

  选择不同生态环境和资源禀赋类型的区域,进行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旅游示范区,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当地群众脱贫致富。

  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城镇、乡村,试点国家和地方两级生态旅游扶贫实验区,探索推进地方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促进新农村建设。

  抓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广泛推广生态友好理念,通过绿色节能技术优化组合和综合集成,建立一批生态旅游发展示范企业。

  生态旅游之所以不同于传统旅游,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不仅重视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还注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生态型的旅游增长方式,是在生态负荷、旅游体验、经营管理、社区利益之间取得平衡,而不以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要把旅游服务各环节的程式化、标准化服务提升为生态化服务。生态化服务不仅靠制度标准规范,还要用绿色环保生态理念引导大众参与,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旅游是补充生态保护经费短缺的重要来源,要从旅游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环境的监测保护,生态的维护修复,防止生态退化,构成完整的产业生态链,使旅游业成为循环经济产业。

  (1)减量化原则(Reducing):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减少垃圾和有害废弃物品的排放、降低能源消耗和资源损耗。

  (2)再使用原则(Reusing):在确保安全、健康、卫生和不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物品要尽可能地反复使用,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

  (3)再循环原则(Recycling):对于用完的物品,要进行回收,使其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

  (4)替代化原则(Replacing):尽可能使用无污染环境的物品和再生物品,作为有污染和不可再生物品的替代物。

  以下内容,作为特定要求,旅行社在经营生态旅游产品时应参照执行,作为普遍要求,旅游社在经营其他旅游产品时也要尽量做到:

  ——在经营和促销中,选择使用生态环保的材料、工具和方式,做到绿色经营和绿色营销;

  各类旅游住宿和餐饮服务设施,应该按照“绿色饭店”标准来指导设计、建设和经营。

  ——旅游道路应采用采用绿色环保的材料建设,高标准做好道路两侧的绿化和排水设施。

  ——要在环境容量和生态承受能力范围内,完善旅游区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避开生态敏感区域,保障生物通道的数量和质量。

  ——旅游区内要使用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提倡徒步、自行车以及畜力等无排放的交通方式。

  ——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当地人使用当地材料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

  ——切实做好生态保护。在旅游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及其邻近范围内,禁止毁林毁草、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开山取石、挖土采沙、围湖(海)造田、改变自然水系(或岸线)等破坏生态的行为。

  ——对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地段,要进行以自然恢复为主的封育。对景点和游步道较多的旅游区域,区内重点旅游景点和重点旅游线路应因地制宜实施轮休制度。

  ——景区绿化要以当地物种为主,防止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对旅游区内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敏感的区域要按照相关要求实行严格保护。

  ——科学实施功能分区。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旅游建设,要遵循“区内体验、区外服务”的要求,合理划定功能分区,确定合理的环境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区域和线路。

  ——在一些重要和敏感的生态区域,如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发生严重退化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和濒危物种分布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旅游区要因地制宜地建设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分类、清理、处置设施,增强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的能力,尽可能采有节能、轻型、可回收利用的材料、设备,建筑物以方便简洁为主,所有能源及物质不应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产生污染和其他较大不良影响。

  ——控制和治理旅游区环境污染。在旅游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及其邻近范围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环境有害的项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控制使用农药、化肥和畜禽养殖规模,防止旅游区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建设宾馆、餐厅等服务设施或项目,其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搬迁或关闭;对在旅游区内进行违法违章建设的,依法追究责任。

  ——监测旅游的影响,并通报给有关主管部门,监督协调在旅游区内及周边地区的旅游经营活动。

  ——旅游区的道路应采用绿色生态廊道。生态敏感区应采用保留生物通道的栈道,以免切割阻断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型停车场,保证草木生长。旅游区的交通工具应采用电瓶车、电瓶船等。

  ——对景观水体采用微生物、水生植物、岸生植物、鱼类等构成生态水体达到自我净化。

  ——利用太阳能、沼气、风力、生物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资源,减少污染和能耗。

  ——旅游设施的生态化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成熟技术,以降低资金成本,得到更好的效益。

  在许多地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内都有原住民,从历史和实践来看,任何东西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原住民与其周围环境的和谐相处已经有几千年,他们的长期存在就是一种合理。他们能够世世代代延续就是因为尽可能少地向大自然索取,所以能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几千年。尊重和发扬地方文化,就是尊重历史证明过的以最小的干扰方式开发利用大自然的真理,不能简单地以生态保护为由把他们迁出。

  从体现和挖掘旅游资源的价值来看,只有本地的、民族的才能是世界的,只有尊重当地特有的资源,才会有景观的差异性,才会对游客有吸引力,才会避免旅游资源之间同质化的恶性竞争,才会形成景区之间相互优化组合,形成整体的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旅游群体。

  从调动积极性方面来看,原住民要形成持续生存致富的生路,把低级的、农耕的或者初期工业化的开发模式转化成后工业化的利用模式,从砍林变成护林、从破坏环境转变成保护环境、从被管理者变成管理者,从农耕生活变成小商品的销售者和地方文化的表演者。这样就可以把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因素变成有利恢复的因素,他们就会创造新的发展之路,就会比过去更加富裕,生活得更有尊严。

  ——旅游收益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原住民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

  与其他旅游开发方式相比,生态旅游开发对现代科学技术具有更大依赖性。生态旅游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对生态系统和旅游系统内在关系的深入研究,以及新技术手段的应用的基础上。

  发展生态旅游要加强和扩充旅游基础科学的研究,将生态学、环境学原理,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式引入旅游建设、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在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中,要科学地确定各类生态系统的临界值,建立旅游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制度,确定衡量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的指标体系,对生态环境变化进行跟踪监测

  加强科学技术在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在探索生态旅游以及在旅游生态厕所技术开发与生产等方面的成功做法,鼓励开展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鼓励相关装备、设施的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先进的管理办法、技术和设备,不断增强我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创新能力。

  加强生态旅游的科研和科普水平,提高科技含量。生态旅游的吸引力和生命力在于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在于生态景区的科学性,因此要高度重视生态旅游的科研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挖掘科学内涵,增加科普读物,增强导游词的科学性,建设科普场所等手段和方式,增加生态旅游景区的科学内涵和科技含量。

  依靠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生态友好型实用技术。集中力量研究开发一批对生态旅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提高旅游可持续发展技术水平和能力;在加快旅游企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推行清洁生产,并与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开展绿色经营为重点旅游污染综合防治模式,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使用新型能源,走低能耗、物耗、少排污的旅游经营发展道路;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或企业,扶持建立若干生态旅游和环保研发中心,组织开展绿色技术和装备攻关,提高生态旅游设备、装备的成套化、系列化水平。

  发展生态旅游,必须正确处理好保护、建设、发展的关系,因此,需要加强对生态旅游管理者、从业人员、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环保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环保意识,推行文明、科学、健康的旅为。

  加强生态旅游人才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生态旅游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具备生态旅游先进理念,善于经营管理的生态旅游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提高生态旅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对旅游从业人员加强生态理论和伦理的培训教育。编写培训教材、修订导游词、制定服务规范、操作手册等,增加旅游生态内容成为必备课程,使业者成为旅游生态化自觉的引导者和执行者。

  对社区原住民在进行生态文化教育,引导改变不符合生态保护的陋习,同时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居民利益密切相关,只有在旅游的发展过程保证其获得适当的利益,成为产业链中的一环,社区和原住民才会积极自觉参与本地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把加强旅游者文明素质教育作为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工作,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做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倡导者和实践者。通过多种方式,营造珍视环境、关爱环境的浓厚氛围。通过规章制度建设,对旅游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避免游客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旅行手册、行前教育、行为规范等方式,引导旅游者树立生态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模式。

  要坚持把实施精品建设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通过实施精品战略,把发展生态旅游的科学理念贯彻到发展中去,在市场上树立起生态旅游的真实形象和鲜明形象,促进和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我国有很多生态系统十分独特的地区,有许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也有很多列入国际生物圈计划的生态保护区,这些地区由于受生态保护的严格要求,其中的部分区域可以在经过批准以后,高水准规划、建设、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精品。同时,为适应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生态旅游发展,有关部门将联合制定国家生态旅游认证标准,按照国际上发展生态旅游的要求,对我国典型的生态旅游产品进行认证,以便普及生态旅游的先进理念,树立生态旅游的鲜明独特形象。

  选择生态系统原生,生态价值极高,可开展小规模、低容量旅游活动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试验区。

  选择生态资源密集、生态价值较高、可开展适度规模旅游活动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示范区。

  选择生态资源集中、资源特色鲜明、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地区,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扶贫试验区。

  选择生态资源较好,且通过有效保护和抚育,不断向好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推广区。

  选择生态资源贫瘠,或因人为因素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或治理中正在向好)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教育区。

  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景区等级评定、饭店星级评定等标准总,修订增加生态保护、绿色节能、环境影响等评价指标,提高旅游业整体的生态友好程度。

  根据发展的进度和市场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制定标准,引导创建一批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和乡村。

  组织形成若干具有较高吸引力的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组合,积极推向国际和国内市场。

  二是生态优先原则。即在生态质量与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包括与景观质量发生冲突的时候,以生态质量优先。

  三是生境范围原则。生态种群都需要一个环境,需要相应的范围,为了保障相应的植物群落与动物种群持续繁育所需要的生境范围,以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与恢复能力,生态旅游区需要一定的物理空间,否则无法保护。

  四是市场导向原则。即以生态旅游区的吸引力来形成对应的市场环境与层次,以市场导向为基础来规划建设项目。全国的生态旅游区建设起来不能是一个模式,实施起来不能只遵循一个规范,发展起来也不能争夺同一个市场。各个区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同时要有自己特定的市场,这样才能在经济方面可持续。

  五是容量控制原则。即就是接待容量不超过生态承载力,不能危及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

  生态旅游是一种新的旅游业态,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需要不断探索、提高和创新。因此,生态旅游应当成为学习型产业和创新型产业,发展生态旅游需要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及社会各界,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发挥好旅游企业、科学机构、新闻媒体、中介组织及旅游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关心和参与生态旅游发展。

  各级旅游、环保、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取长补短,主动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对生态旅游发展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

  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宣传,不断提升我国生态旅游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市场推广和客源组织工作,扩大我国生态旅游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的市场监管,确保生态旅游有序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的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态旅游的发展水平。要积极配合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态旅游发展的监督管理,做好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生态旅游规划审批,严格按规划要求安排和建设生态旅游项目,使生态旅游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发展、高效能管理,坚决杜绝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设施和项目

  各级环保、建设部门发挥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优势,支持旅业包括发展生态旅游在内的各方面工作。各有关科研机构发挥专业特长和专家优势,加强生态旅游的科研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旅游发展。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宣传优势,积极宣传生态旅游,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各部门、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生态旅游专家咨询机制。对当地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的制订以及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发展行动等,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专家咨询。发挥好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鼓励和引导设立生态旅游的非政府组织,支持和规范生态旅游志愿者的行为,培训和认证一批生态旅游“专家型”志愿者,夯实生态旅游发展的公众基础。

  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生态旅游发展方面的必要投入,尤其对于影响到长远发展的生态旅游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政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态旅游发展。

  建立社会化的生态旅游基金。通过社会各界及个人募集,专项用于生态旅游环境保护。

  积极尝试新的运行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各界和企业参与生态旅游发展。引导非国有资金以及国外资金投入生态旅游发展领域,提高生态旅游发展的资金保障程度和稳定性,提高对投入生态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平和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

  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生态旅游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通过价格调节,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法人强化节约能源,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生态资源供求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功能。

  积极尝试生态旅游与金融及资本市场的结合,利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吸引资本市场向生态旅游项目倾斜,适时设立多方参与的生态旅游发展基金和生态旅游扶贫基金。

  发展生态旅游,要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教训,持续深入地进行比较研究。作为一种新兴旅游业态,生态旅游在世界上也没有统一的界定。应该充分借鉴和汲取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实现以最小的代价、最小的错误和教训来获得最大的成功。生态资源的保护涉及到全人类,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保护濒临灭绝的物种,维护生态平衡是全人类的使命。在这一点上,国外各类学术机构、社会团体和政府是最愿意提供援助、最愿意无偿提供知识产权、企业最愿意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的,这有利于我们借鉴和学习。

  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湿地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国际旅游组织关于生态旅游的各项倡议和指引,维护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权益,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义务,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重视并积极推动双边和多边的生态旅游国际合作,召开国际生态旅游会议,建立生态旅游国际联合行动机制,举办国际生态旅游展览会、交易会,利用各种渠道促进国内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为生态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步伐。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产品、技术、服务为主导的生态旅游服务贸易体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促进我国生态旅游的跨越式发展。

  实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要求很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旅游发展以及通过旅游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切实将生态旅游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落实,加强综合协调,提高服务水平。要尝试建立生态旅游工作的考核指标,逐步建立生态旅游发展方面的考核机制。

  为了促进《纲要》的实施,将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实施一系列重要行动;要各地区要根据本纲要的基本原则与目标,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和问题,制定地方生态旅游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地方旅游、环保规划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以实施。

  生态旅游发展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发挥县、乡、村各级行政组织的积极性,科学规划,开拓市场,减少投入,增加收益,探索新路。

  有关部门共同组建生态旅游咨询委员会,编制年度生态旅动指南、绿皮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扩大国际国内影响。

  强化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引导国内大型旅游企业及在国内经营的旅游跨国公司,在进行生态化发展的同时,筹集部分资金,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

  引导、规范生态旅游的消费组织。以各个城市的自驾车俱乐部和特种旅游爱好者组织为基础,形成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机制。进一步成立生态旅游志愿者组织。定期反馈、奖励旅游者生态意见及建议。

  要制定若干配套政策。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是带有方向性和指导性的,需要制定若干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包括: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生态旅游的政策,促进对绿色节能技术在旅游领域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政策,激励生态旅游经营者回馈当地社区和居民的政策,加强生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等。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使生态旅游政策与产业、金融、财税等经济政策相互协调、紧密结合,并抓紧出台实施。

  要建立纲要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鉴于全球生态环境处于加速变化之中,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要在经济社会分析、环境预测和定期评估的基础上,建立纲要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根据国内外旅游发展的新趋势、新突破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进行及时的、必要的调整,有的要充实加强,有的要适当调整。

  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地方、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协同,共同推动纲要的组织实施。特别是旅游、环保、建设、林业等管理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具体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