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3-12-06 04:03:19 来源:企业公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和全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市、县生态环保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的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再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空气质量状况。截至6月底,全县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优良天数119天,同比增加3天;优良天数比例66.5%,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状况。截至6月底,澥河李大桥、浍河东坪集、沱河后常桥断面水质分别达到III类、III类、IV类。乾隆湖水质Ⅲ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均为100%。全县主要河流处境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土壤环境状况。目前全县无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县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以来,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问题198件,已完成销号193件,未销号问题5件,其性问题3件,个性问题2件;省级层面交办问题295件,已销号279件;市县自排查察觉缺陷119件,已销号116件。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夏季臭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淮北市关于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强化工业源减排。百余家涉VOCs企业纳入夏季臭氧帮扶清单,制定“一厂一策”,实施减排改造措施。对涉VOCs企业组织夏季VOCs专项执法互查,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惩处。截至目前,共转发启动淮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5次,预警17天,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开展重点区域巡查14次。二是强化污染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市大气办巡查濉溪县辖区内企业317家,其中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195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一定效果处理并不再反复。三是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延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察觉缺陷的项目立即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并对整改不力的建筑工地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四是强化工业公司监管。深入开展工业公司污染物排放达标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力推动企业实施排污治理。五是强化餐饮油烟散煤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对沿街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排查,对有条件安装但并未安装的通知其尽快安装。对小吃街、烧烤店开展日常巡查,严控散煤使用。强化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力度,淘汰老旧车辆,开展柴油车专项执法,严罚违法车辆,确保车辆达标排放和无遗撒上路情况。

  2.着力打好碧水持久战。一是持续推进浍河、澥河沿线煤矿矿井水排水除氟治理。针对浍河、澥河氟化物超标问题,继续实施《淮北市矿井水氟化物深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控氟化物外排浓度,降低对浍河和澥河国控断面水质影响。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反馈的问题已进行整改验收销号。二是加强上下游联防联控。会同永城市开展上下游联防联控,加强协调配合,控制上游污染对我县的影响,及时清洗整理上游流经的杂草、浮萍等漂浮物,有效推进边界河流污染防治,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共保联治”大格局,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享。三是加大支沟支流监测力度。提升汛期浍河、沱河、澥河、濉河、王引河河道的分段监测频次,增加点位,加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形成水质调查报告,查找污染源头,为精准治污,科学施策提供有力支持。持续开展流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浍河、澥河、沱河、濉河及支沟支流内垃圾、水草、浮萍、河堤违法种植等清理活动。四是快速推进镇驻地污水处理站规范化建设。完善修复污水管网,提高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收集率,推进镇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完善以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五是实行乡镇园区之间生态补偿机制。印发了《濉溪县主要河流支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县建立以乡镇、园区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目前,澥河李大桥断面水质要求III类、浍河东坪集断面水质要求IV类、沱河后常桥断面水质要求III类、乾隆湖水质为Ⅲ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濉溪县主要河流处境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3.稳步推进净土攻坚战。一是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对辖区范围内的公司进行筛选,12家企业纳入濉溪县2023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矿山等重要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三是加强风险排查,严防土壤污染。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淮北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对我县22家单位落实地下水防渗漏检测、安徽理士电池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涉重金属企业组织了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四是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的监管。为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对供地清单进行了梳理,建立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基础信息台账,对蒙村村部新村址建设项目等8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近年来,少部分危废被跨区域非法倾倒、掩埋,既导致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又产生了巨额的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分局快速行动,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宣传海报广泛宣传引导,完善危废管理机制,全面排查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为,加强企业帮扶指导,坚决防止危险废物破坏美丽生态环境。今年以来检查产废单位工业公司113家,医疗单位50家,实验室2家,机动车维修与保养5家,小微企业3家,经营单位5家,均利用系统规范转移固废。危废专项排查企业55家,规范化管理评估企业27家,察觉缺陷均确保整改完毕。

  结合“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节点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环保购物袋、印发环保宣传手册及接受群众生态环境问题(知识)咨询和讲解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公众参与低碳出行、绿色骑行等活动,倡导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今年以来,累计组织环保志愿者近100余人开展了宣传引导活动,参加群众多达2000人以上。共悬挂横幅20余幅、设置图板15余块,发放宣传单(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及现场答疑800余人次。

  一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进企业ABCD绩效分级管控,对不同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实施差别化管理,将环境执法与服务企业充分融合起来。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400人次,执法车辆600多台次,检查企业660多家,出动445人次开展双随机检查,其中一般源125家,重点源企业183家,检查烧结砖瓦企业47家,审核确定300多家重点和非重点企业入库情况,共出动200人次,,开展企业帮扶99家,发放企业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共19份。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黄色超标报警,对21家单位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超标情况做现场核实,截至目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家,罚款金额107.383万元,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家。二是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VOCS治理、工业固废及排污许可证等执法检查工作。加强重点时段及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对重点企业雨水排放开展雨天执法与监测联动检查。三是强化“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163家,其中一般源81家,重点源82家,并使用执法终端将检查情况上传。四是进一步抓实环境信访工作。截至目前,信访案件共受理有效投诉86件。其中涉气44件,涉水12件,涉噪声14件,涉固废4件,涉建设项目6件,涉电磁辐射类1件,其它类5件。全部办结完成,案件处理率100% ,案件反馈率100%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审批制度,依法审批,遵守法定时限,按时办结。截至目前,共接待来人咨询140多人次,打电话咨询170多次,目前共办理各类环评文件66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9件,登记备案表47件,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延续、变更、重新申请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08家,其中简化管理36家,重点管理72家。

  (一)环境质量改善水平还不够高。全县生态环境主要指标虽然完成了省市下达考核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受特殊产业体系、能源结构、地理区位等多重因素影响,大气环境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沱河、浍河、澥河和濉河4个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Ⅰ-Ⅲ类)比例偏低,仅为50%,完成“十四五”末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比例75%的目标任务压力较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仍任重道远。

  (二)环境治理能力仍有待提升。当前环境治理主要聚焦在大气、水、土壤污染等传统领域和常规污染物治理,对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涉及较少,治理工作重点仍偏城市区域和工业领域,在解决污染防治深层次矛盾,推动环境治理向全域拓展上还需进一步发力。

  (三)农村污染防治能力仍需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任务繁重,提升泵站、污水管网输送能力与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匹配,城镇污水输送能力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农村污水收集、处理仍处于初级阶段,污水处理设备管护水平仍较低,出水水质不稳定问题还未完全解决。农村污染防治资产金额的投入需求大,污水处理等末端处置能力短板仍需加快补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仍需加强。

  下半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充分的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着力促进产业体系、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实施新能源替代行动,提高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使用占比。聚焦双碳战略,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在产业体系调整、重点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应用,严控“两高”项目,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打造高水平发展绿色增长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聚焦攻坚污染防治,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PM2.5和O3协同控制,加大“散乱污”治理力度,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河道综合整治,快速推进包浍河治理、王引河治理等重点工程,积极谋划澥河治理工程,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用地管理,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聚焦环境安全提升,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重点聚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和市县自排查察觉缺陷整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环境质量的日常问题,盯住关键点、明确责任人,打好组合拳,加强后督查,举一反三、严防反弹,推动形成“巩固成果、防控源头、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的长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持续推动环境信访问题解决,确保及时妥当处置环境安全、污染事故、重大环境舆论等突发事件,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四)聚焦多元共治,加快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逐渐完备“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责任机制,推动压力有效传导。增强法规标准的约束与引领,发挥无人机、高空瞭望、在线监测等科学技术手段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监管方式,切实提升生态环保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全力提升生态环境监视测定能力,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大力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发挥基层环保工作站作用,结合文明创建长效管理等工作,鼓励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营造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