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5-01 16:01:06 来源:企业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我局结合林草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员法律综合素养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林草法治建设水平,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努力推进法治哈密建设,市林草局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充分的发挥我局法制建设职责,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和组织实施。定期研究法治林草建设工作,对林草系统各单位普法执法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一是继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高效、便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办事要素、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告知承诺制、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服务机制。在使用行政权力时,严格按照流程图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二是权力运行公开。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办结后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哈密市信用信息平台做公示。2021年已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9条。三是行政审批统一受理、办结。我局将面向企业、群众办理的9项依申请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逐事项完善了一次性告知书、流程图、办事服务指南的编制,并建立《市林草局依申请类事项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按照要求,对新疆政务服务网89项林草局事项做了认领、梳理并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准度核查修改工作。

  年初,根据《哈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规划》的安排和要求,我局格外的重视《哈密市胡杨林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和报告起草工作,及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哈密市胡杨林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推进方案,确定立法调研提纲,组织人员采取现场查看、座谈交流、走访询问等形式深入各区县展开调研,仔细地了解了我市胡杨林资源现状、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依据等。并形成《关于《哈密市胡杨林保护条例》立法的调研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形式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国党徽党旗条例》、习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局党组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21次。

  二是不断抓好干部职员的学法用法。市林草局在抓好法律和法规宣传活动的同时,格外的重视干部职员的学法用法,通过组织参加法律和法规考试,法律和法规在线学习等形式逐步的提升干部队伍自身法律和法规知识水平。系统累计组织干部职员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11次,累计参与人数1650余人次,同时扎实做好法宣在线、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学习活动。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依法治市文化建设。建立宣传长廊,利用林草局办公楼有限空间,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局办公楼及市直林草系统各单位放置图书架、阅报栏开展自学,内容有法治杂志、部分法律和法规、林草法规宣传小册、林草杂志等,方便干部职员的学习。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在哈密政府网、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林草法律和法规、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林草政策以及林草局重大工作安排等。

  通过学习,干部的法治观念慢慢地加强,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研究工作先学法,制订政策遵循法,处理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健康、深入的开展。

  (1)完善决策程序规则。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凡是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积极探索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事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和公示制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的发挥外聘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按照自治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全面清查了2013年以来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滥伐盗伐林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按时间节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

  由市林草局牵头,联合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哈密海关等八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禁猎野生动物成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林草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形成《哈密市林业和草原局车辆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并且开展应急演练和消防知识讲座。今年,市林草系统共开展消防演练、地震演练等各类演练57场次。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调度制度,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全方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完成区县3支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组建工作,配备相应防火物资装备,并选派人员赴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参加培训,逐步提升哈密市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员现场指挥能力。同时,结合当前防火形势,将3支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靠前驻防,携带物资装备进驻各区县高危风险区域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切实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积极主动解决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中反映出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我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37条,其中公文类信息公开6条,政府网公开业务类信息31条,舆情回应2条。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林草管理方式,规范林草执法行为,结合实际,制定了《市林草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通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了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逐步优化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完善“一单”。组织市直林草系统各执法单位根据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二是进一步梳理“两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逐步的提升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今年完成“双随机”抽查2次。

  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加强《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抓好预警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生态安全。

  结合林草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对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查处。通过依法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活动,使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现象得到一定效果遏制,确保林草资源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