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关于生态护林员选用实施方案的告诉

发表时间:2024-04-01 18:10:42 来源:企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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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选用作业实施方案的告诉》(心胸办发〔2021〕91号)文件精力,结合我乡实践,现就做好我乡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选用实施方案告诉如下:

  河鱼乡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共73名。(其间河鱼社区20名、平溪村20名、大店村15名、高洪村10名、畜牧村8名)。

  (一)选用人员一定是脱贫人口及边际监测人口,年龄在18—65 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担任户外巡护作业,但不包含安稳脱贫 后不享用脱贫方针的人员和在校学生;

  (五)仔细实行护林责任。在上年度从事生态护林员作业期间, 仔细履职,对管护辖区呈现的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 森林火灾(警)等现象能及时上报,无迟报、瞒报现象。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穷人员依据自己条件和志愿,由自己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应安排乡民代表大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村支两委依据评议成果进行审阅查看,经检查赞同盖章后向林业作业站申报。

  (三)审阅。依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河鱼乡人民政府安排对申报材料、个人本质等方面做审阅和鉴定,林业作业站合作完结。

  (四)公示。各村(社区)对审阅经过的生态护林员名单,村支两委在行政村的夺目方位做张榜公示,寻求乡民定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任。公示期满后,对没问题或许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经乡上审阅承认后,报送县林业局检查同意,河鱼乡人民政府依据县林业局同意确认的名单与护林员逐一签定管护协议,并报县林业局存案。管护协议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