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3-10-20 12:49:55 来源:企业公告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任务,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方面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精准治气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实施《青岛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从推进废气治理等6个方面研究制定30条攻坚措施,强化协同减排,加强精细管控。开展扬尘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整改。开展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帮扶督导110家重点企业,排查889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完成源头替代19家。强化实施“治气工程”,深度挖掘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社会源、结构调整等各领域项目减排潜力。上半年召开4次调度会,压紧压实治理责任,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综合治水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印发实施《青岛市逐步提升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工作方案》《2023年青岛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规划》,重点推进“两清零一提标”、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河道精细化管护等重点工作。落实好11个水体20个国省控断面“一河一策”,督促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河道综合整治、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方面共5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加密监测水质,实施横纵结合地表水生态补偿制度,常态化推进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高标准推进李村河、张村河等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监管,打造水环境监控管理智能化综合信息系统,提升水环境管护工作效能。1-6月,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标,其中14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1.4%,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海洋污染防治。发挥全国美丽海湾灵山湾引领示范作用,印发全市美丽海湾创建方案,率先推进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美丽海湾建设。严格落实湾长制,上半年累计巡湾996次。完成全市617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建立“一口一档”,逐步健全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管控体系。实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对污水处理厂、涉氮企业组织执法检查和水质监测,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结合墨水河流域真实的情况,组织编制墨水河总氮控制方案。

  (四)先行先试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积极地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在全国全省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出台《青岛市污染土壤转运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全省首个污染地块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建立全过程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初步形成一批源头预防、用地准入、质量提升“青岛模式”成果。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至152家;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把关,今年以来组织评审报告93个,完成5个地块修复,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我市在全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五)统筹发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主阵地,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推动落实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各项攻坚行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印发《青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及2023年重点任务》,尚未命名的6个区市全部启动创建,莱西市上榜全省生态文明强县。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初步搭建起以光伏、绿色建筑为代表的项目库。组织实施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三项污染物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做好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766个,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排查,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完成全部113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3个村庄入选全省首批32个乡村生态振兴典型案例,我市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六)守好底线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工业企业849家、重点场所2604个。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组织完成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发现的41处自然保护区疑似问题、5处大陆海岸线人类活动图斑现场核查。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功承办2023年山东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良好氛围。完成崂山生物多样性外业调查,调查到物种2300多种。组织开展崂山湾和丁字湾海洋生物调查数据比对分析,摸清现阶段崂山湾和丁字湾海域海洋生物本底。承办全省首次综合性辐射事故演习,有效检验市级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和整体响应能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按要求推进。

  (七)提质增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印发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打通环评审批、执法监管等方面难点堵点。加强“一对一服务”,716个省市级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保障服务528个;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园区到15个,18个项目实施打捆审批。强化差异化执法监管,新增纳入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2228家,正面清单企业扩充至2583家,5000余家符合要素企业优先使用非现场执法,上半年非现场执法比例提高到50%。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同期审批”,完成25项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我市首次进入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十。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但受气象条件相对不利、外来沙尘传输和经济社会活动全面恢复后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加之去年冬奥会保障、疫情防控等同期数据较低,空气质量出现反弹;水环境总体向好,但受河道水量不足、雨后雨污混排污水冒溢、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影响,部分断面仍存在达标不稳定问题,下一步仍需不懈努力、持续攻坚。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扬尘常态化管控,加强工地、道路等扬尘源联合检查;精细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对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体检式帮扶,探索实施VOCs和氮氧化物差异化管控,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河一策”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动态排查整治,提升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和达标稳定性;深入落实湾长制,建设覆盖全市海域的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排查,统筹做好总氮污染管控;加强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验收和运维管理,抓好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二)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并且开展好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压茬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力争成功创建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开展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推动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点和示范基地。认真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评估,对危废处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置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执法监管,加快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非现场执法、差异化监管、智慧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抓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回头看”。修订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崂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调查。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局“17条措施”进一步落地增效,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持续挖潜、自我加压,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2.0版本。组织并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专项整改行动、规范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帮扶企业专项行动等活动,对我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36项重点工作等进行常态化督办,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