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3年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3-12-16 06:49:30 来源:企业公告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五大森林”行动,推进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林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一是坚持巡林制度常态化。今年一季度县级林长共巡林6次,乡、村级林共巡林1131次,其中副市长、县委书记李煜,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能武分别于3月31日、3月16日春季防火期开展巡林督导,检查指导乡、村、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值班值守和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积极谋划工作。制定并签发了《关于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的令》(霍县总林长令〔2023〕1号),压实各级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保护职责,初步拟制《霍邱县2023年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霍邱县森林防火网格化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待县级林长会议审定后印发,将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网格,层层压实县、乡、村、护林员四级责任,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森林防火网格化工作格局。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将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压实属地乡镇责任。将省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反馈问题、省政府暗访督查察觉缺陷、县级自查问题共10个问题,及时交办属地乡镇及有关主管部门限期整改销号,并报送有关县级林长。加大对各乡镇(开发区)退耕还林采伐更新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未能按期完成补植补造的12个乡镇,在林木采伐、林地使用报批等方面一律暂停审批。四是加强联系基层林长。县级林长直接联系乡级林长12名,村级林长24名。结合春季巡林,县级林长常态化开展对基层林长履职情况检查,听取基层干部贯彻落实林长制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基层林业治理等明显问题。五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落实“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出台《霍邱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办法》。今年以来,我县共办理查处涉林案件9起,分别为滥伐林木4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起,猎捕野生动物1起,森林火灾1起,处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0人。

  (二)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国土绿化。今年以来已完成植树造林5149亩,完成退化林修复5811.2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13564.9亩。一是积极争取政策。通过积极争取,我县西山林场被国家林草局确定为全国21个试点国有林场之一,安徽省唯一一个,总投资约2200多万元。目前我县已成立碳汇专班,初步编制了森林碳汇试点方案。二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冯井镇农田林网示范片项目建设、省级“钢铁旅游”、黄檀种质资源库等项目7个,争取省级资金257万元;积极努力配合争取全市2023-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我县份额4381万元。三是全力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原市长离任审计整改造林任务2700亩已完成。四是充分挖掘补充林地空间。为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探索建立林地储备库,结合审计问题整改,积极会同自然资源、有关乡镇在城西湖滩涂地准备实施造林约1000亩。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第一,狠抓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一是强力推进东西湖自然保护区非法圈圩整改,完成了2021年省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的自然保护区内的非法圈圩拆除工作,共计拆除非法圈圩59处,圩体长度160多公里,土方300多万立方米,目前已上报市林业局验收销号。二是强化湿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投资1000万元建设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核心区生态修复应急工程,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320万,对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湿地进行强化保护,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二期5600亩生态强化湿地工程已于3月27日开标,正在编制初步设计的具体方案,即将开工实施。三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根据省林业局、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时间节点等,目前已排查出非法养殖、围网、渔船等问题10项,将按期整改到位。第二,严控森林火灾。去年10月进入防火期,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格外的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抓好动员部署,运用不同形式专项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5次,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对全县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聚焦清明、五一假期等重点时段,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在做好常规防控工作的同时,因险精准施策,做到责任压实、管护落实、督导做实,全县森林防火做到了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截至目前春季森林防火期全市通报我县为零火情。第三,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完成2022-2023年度松材线万余株,拔出疫点乡镇一处,对健康松树打孔注药预防保护2万余株,切实做到有虫不成灾,疫情不蔓延。第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自22年以来共查办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7起,救助野生动物11起,其中救助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各1起。第五,切实保护古树名木。持续做好已挂牌65株古树名木日常管护工作。

  (四)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一是增强科技支撑。加快实施科技兴林战略,贯彻落实“两强一增”行动,针对林业企业和林农迫切地需要的技术服务要求,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重点指导“猕猴桃”等种苗繁育技术探讨研究,积极支持霍邱皖脆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猕猴桃省级重点林苗良种基地”,持续实施林业科技下乡活动。积极争取与林业科技学院等高校合作,推深做实林业科技特派员的发挥,助力乡村振兴林业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二是助力林下经济发展。针对我县林业资源贫乏,拟定操作性强的全县林下经济总体设计,遵从先规划再实施原则,同时注重实施者意愿,精准施策,做到有的放矢。重点发展林下经济,利用现有林地发展中药材、食用菌、蓄禽等种养业林下经济,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林下种养殖面积7400亩,产值达1030万元。三是抓好品牌建设。持续推进林产品品质提升工作,利用苗交会、森博会等展会,着重打造“淮美奇”柳编、“皖黄”猕猴桃、“元圩梨膏”等林业品牌,于4月23日组织我县涉林企业参加上海森博会,促进了霍邱林业产品品牌效益的提升。四是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提升企业未来的发展,注重经营理念和品牌打造,强化专业方面技术,稳定现有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积极引导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增加收入,提升市场竞争力。

  一是保存现有林地压力大。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三调为林地、二调及后续年度变更调查为耕地的林地,除国家退耕还林和符合国家政策与标准的防护林、绿色通道外,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逐步有序退出,将导致我县林地面积大面积减少,市政府下达的5万亩国家储备林任务难以完成。二是林农争地现象时有发生。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跟进不及时,林粮效益比拉大,群众退林返耕愿望迫切,毁林复耕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找回耕地等毁林复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自然保护地管理难度较大。我县自然保护地范围广,周边居民活动较多,人为活动频繁,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等屡有发生,城东湖渔民生产生活基地问题尚未解决,给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带来非常大困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林长制和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抓好资源管护。切实抓好守底线各项工作,严肃查处滥伐林木、破坏侵占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病虫害疫情监测、防控;强化森林火源管控,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三是加快排查整改。针对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湿地排查出的围网、渔船、违规养殖等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湿地、自然保护地问题改到位、不反弹。

  四是推进林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科学编制森林碳汇试点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切实抓好西山林场碳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积极地推进六安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项目,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