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林权类不动产挂号单元区分及编码

发表时间:2024-04-16 15:32:09 来源:党建之声

  依据疆土资源部《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矩(试行)》规则,结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规划查询作业规程》(GB/T26424)技术标准,在地籍子区内,依据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来历,在划清国家所有林地和团体所有林地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的权力类型和宗地区分准则,区分宗地。

  林权类不动产单元的设定。一是团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应设定不动产单元。因团体土地所有权包含了团体林地所有权,所以不再设定团体林地所有权宗地和单元。二是无森林、林木的国有农用地运用权宗地、土地承揽运营权宗地、团体林地运用权宗地应设为一个不动产单元。三是有森林、林木的,其定着物单元与该宗地应设为一个不动产单元。

  森林、林木定着物单元的区分。一是权属界限关闭、独立成片的森林、林木可区分一个定着物单元。二是以同一权力人、同一林种、同一首要树种,不跨林班为准则,一个宗地一个单元。三是契合上述第二项条件且互为毗连的两个以上森林、林木单元可兼并组成一个新的定着物单元。

  林权类不动产挂号宗地特征码的规则。宗地特征码为2位。其间:第1位用G、J、Z表明,“G”表明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明团体土地所有权,“Z”表明土地所有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第2位用A、E、W、Y表明,“A”表明团体土地所有权宗地,“E”表明土地(林地)承揽运营权宗地(包含团体或个人依法运用国有林地的),“W”表明运用权未确定或许有争议的土地,“Y”表明其他运用权土地。

  在此特别需求着重阐明的是“Y”,表明其他运用权土地,包含国有农用地运用权(如,国有单位依法运用国有林地)、非承揽团体林地运用权(如,团体一致运营、国有单位运营团体的林地、自留山)。

  别的,森林林木定着物特征码(L、W)与单元编号依照疆土部的一致规则处理。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