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

发表时间:2024-02-04 10:53:37 来源:bob手机版官网

  2月1日,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了《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两部市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巩固荒山造林成果,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引领和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国范围内基层应急预案管理领域的首部立法。

  《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7号)的有关情况。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济宁市于去年2月启动《办法》起草工作。市司法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初步梳理出草案框架和拟解决的主体问题。3月,完成初稿的起草工作。4-5月,开展立法调研,赴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等封山育林重点县(市、区)进行现场调研,并对初稿做修改完善。6月上旬,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内征求意见,并组织并且开展部门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6月中旬,在起草部门网站公布《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8月,赴陕西省延安市学习调研封山育林管理领域的先进经验做法和立法成效。9月,对《办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组织部门会签,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11月,进一步征求各县(市、区)政府、立法联系点、派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司法厅、省国土空间规划院、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对草案内容做了咨询论证,确保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12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基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将《办法》列入2023年立法工作规划“市政府规章出台类”项目。市司法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共同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立法工作。《办法》起草审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坚定正确方向。定期与市应急管理局沟通对接,了解国家和省级层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法规动态,确保立法方向正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借鉴外省市在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通过明确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培训、宣传、修订、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先后赴江苏省宿迁市和济宁市任城区、微山县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召开试点县市区研讨会,了解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吸收不一样的地区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形成制度规范。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办法》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立法联系点、派、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在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五是开展咨询论证。在草案审查期间,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律专家和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参与咨询论证,对草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做认真研究。同时,邀请省司法厅的有关领导对草案内容做论证把关,确保了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国土生态空间,巩固和提升济宁市荒山绿化三年(2022-2024年)行动造林成果,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令第78号公布了《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全国范围内第一部专门的基层应急预案政府规章,是建立在济宁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充分结合了济宁市实际,地方特色鲜明,补齐基层短板,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能起到构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基层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及使用的目的。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济宁市政府立法是如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行公众参与的,以及济宁市目前封山育林的主要范围是哪些等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