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6国家关于乡村旅游的政策法规

发表时间:2024-02-29 08:23:58 来源:BOB官方下载地址

  乡村旅游的开发和建设,离不开政策的支持,2016年乡村旅游与扶贫也联系的更紧密了一些,创意乡村盘点2016年主要与乡村旅游相关的政策法规。

  2016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0号)表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旅游经济稳步增长。其中对于乡村旅游特别指出: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市场化发展趋势,加大乡村旅游规划指导、市场推广和人才培训力度,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建立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开展乡村旅游环境整改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旅游延伸。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推动农副土特产品通过旅游渠道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支持旅游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人员驻村帮扶、创业就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和以乡情教育为特色的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创新乡村旅游组织方式,推广乡村旅游合作社模式,使亿万农民通过乡村旅游受益。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脱贫。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环境整改治理行动。

  提升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全方面提升通村公路、网络通信基站、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设备水平。规划启动“六小工程”,确保每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一个停车场、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站、一个医疗急救站、一个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一批旅游标识标牌。

  到2020年,完成50万户贫困户“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的“三改一整”工程。(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

  2016年1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实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的通知》,通知指出旅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旅游标识标牌、综合环境整改治理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满足基本的旅游接待条件。

  重点旅游扶贫工程。建设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重点村的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农副土特产销售中心、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备、消防设施以及环境整改治理等。

  2016年12月,国家旅游局、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国家代农业庄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国有农场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工作,计划到2020年建成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庄园。

  《通知》明白准确地提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旅游功能突出。应具有优质的、可供休闲度假的特色自然或人文资源,旅游项目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类型丰富;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农事体验、产品展示、文化展览等基本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先进实用,各种设施的安全与卫生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具有较高的旅游承载能力,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自然灾害,庄园的游客接待量不低于每年40万人次;而且第一先考虑国家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对于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旅居车、邮轮游艇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给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研究出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此项工作,《意见》要求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实施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办发[2016]272号)

  2016年10月,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实施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办发[2016]272号)》,通知指出组织动员全国1万家规模较大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乡村旅游企业等旅游企业及旅游院校,对2.26万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帮扶脱贫。

  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重点任务落实的分工方案

  201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重点任务落实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1553号),为把《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就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重要措施提出分工方案。

  分工方案中多次提到旅游的发展与建设,认可了旅游在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分工方案推动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邮轮旅游、工业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大型服务综合体等平台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要求促进与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融合,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线路品牌,打造旅游消费新热点,增强对沿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重点建设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支持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重点村的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农副土特产销售中心、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备、消防设施以及环境整改治理等建设。

  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农家乐等,重点支持实施“三改一整”工程(即改厨、改厕、改房间、修整院落)项目。

  2016年8月11日,12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强调应该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的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要求各省区市旅游部门牵头,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推进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工作目标指出“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16年4月,为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不断满足城镇和乡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新动能,农业部发出通知,部署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发展规律。

  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为城镇和乡村居民提供看山望水忆乡愁的休闲旅游好去处。

  2016年1月27日,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中第15条要求全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全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强化规划引导,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

  依据各地具体条件,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2016年1月7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意见指出提升旅游开放水平,促进边境旅游繁荣发展。加大对边境回迁村(屯)的扶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鼓励边民自力更生发展生产。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边境地区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因人因地施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生态很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使边境地区各族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93号)》,意见指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其中特别指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层次地融合。

  意见要求应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上的水准和服务的品质。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业销售能力。加强农村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

  关键词:创意乡村,乡村规划,乡村设计,乡村4.0,乡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乡村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休闲农庄,庄园,家庭农场,